高希霸商标之争:古巴的另一场胜利
202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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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着古巴的豪华雪茄品牌高希霸的法律诉讼已经持续了30年,刚刚,古巴赢得了一场官司。

这是2023年2月通用雪茄公司(General Cigar Company)起诉古巴烟草公司(Empresa Cubana Del Tabaco)的一件诉讼。通用雪茄公司希望推翻美国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TTAB)在2022年做出的一项判决,该判决决定取消通用雪茄公司在美国的高希霸商标注册。5月7日,通用雪茄公司败诉了。

通用雪茄公司目前在美国销售非古巴生产的高希霸雪茄品牌,而在美国,古巴的高希霸品牌无法合法销售。而在美国以外,古巴烟草公司(简称Cubatabaco)拥有高希霸的品牌和销售权。1997年1月,古巴烟草公司起诉通用雪茄公司,从那时起,这个案子一直处于诉讼中,双方互有阶段性的胜诉。

美国弗吉尼亚州东区地方法院法官Leonie M.Brinkema(莱昂妮·布林克马)维持了TTAB 2022年关于取消通用雪茄公司注册使用高希霸商标的决定,这个决定自克林顿政府以来就一直存在争议。

法官认为,古巴烟草公司的商标受到1929年的《美洲公约》(Inter-American Convention),法庭裁决认为:古巴烟草公司主张根据《美洲公约》第八条,TTAB取消通用雪茄公司的商标注册是适当的。而《古巴资产控制条例》并没有禁止这种取消,所以通用雪茄公司的救济诉求将会被驳回。

根据法律文件,古巴烟草公司1969年9月申请了高希霸商标,1972年5月31日获得注册。六年后,也就是1978年3月13日,通用雪茄公司向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申请注册高希霸商标,1981年2月17日获得登记和公布。

通用雪茄公司在诉讼中的主要论点之一是,20世纪70年代时,古巴因高希霸商标未使用而许可失效。

但法庭驳回了这个说法,根据1977年刊登在福布斯杂志上的一篇文章,也是古巴烟草公司提出的证据,描述了高希霸品牌存在和使用的情况。当时高希霸作为古巴政府的外交礼物,属于菲德尔·卡斯特罗的个人品牌,虽然没有被商业化使用,但该商标仍然应该受到保护。1982年古巴将高希霸品牌商业化。

法庭认为,通用雪茄公司知悉古巴烟草公司在古巴地区使用高希霸品牌,所以TTAB根据IAC第八条规则取消通用雪茄公司的商标注册是合适的。

这次裁决对通用雪茄公司意味着什么?是否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高希霸品牌雪茄?貌似不太可能。

除了与古巴烟草公司的这一诉讼,通用雪茄公司还有一桩与TTAB的诉讼,2023年起诉的,根据公司发表的声明,通用雪茄公司还将考虑对弗吉尼亚州东区地方法院的裁决提出上诉。

通用雪茄公司的母公司,斯堪的纳维亚烟草集团的首席商务官雷吉斯·布罗斯马表示对法庭这一裁决表示失望,但我们和法律顾问将密切研究这一裁决,并考虑向美国第四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在等待上诉的过程中,我们的注册商标将继续有效。

通用雪茄公司补充说,这一裁决涉及到联邦商标注册问题,并不影响通用雪茄公司在美国市场销售高希霸标记的雪茄的普通法商标权。无论当前的争议如何,这些商标权目前是有效的。

古巴哈伯纳斯公司还没有发表声明,非古雪茄的粉丝也不需要担心,这些非古高希霸雪茄不会立即从商店下架。

原文地址https://www.cigaraficionado.com/article/cohiba-vs-cohiba-another-win-for-c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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