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本雾化器究竟是不是电子烟?有定论了
2025-05-30

5月27日,国家烟草专卖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电子烟监管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会上,来自全国的权威媒体记者就群众关心的内容进行提问,其中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记者问到了对草本雾化器的定性问题。


近几年常见的这种不含尼古丁的、外观类似电子烟的草本雾化产品,究竟属不属于电子烟?详情请看国家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孙冀的解答。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记者:


“近期,我们关注到部分地区市场或网络上销售的草本雾化器外观和使用方式与电子烟完全相同,但却注册或备案为医疗器械'医用加热雾化'。请问,这类草本雾化器是否属于电子烟?烟草专卖执法部门针对此类情况开展了哪些工作?”


国家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孙冀:


“感谢您的提问。国家烟草专卖局在2024年专门印发了《关于新型电子烟产品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明确不含烟碱成分,全部或部分雾化为气溶胶供人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等的产品,依照电子烟的规定管理。该类假借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名义生产、销售的不含烟碱成分,全部或部分雾化为气溶胶供人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等使用方式的草本雾化器,属于电子烟。针对此类产品,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深化部门协作,加强源头管理。2024年9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药监局就草本雾化电子烟社会危害性和监管工作情况开展联合调研,确定草本雾化电子烟与医疗器械在使用方式、温度、雾化物属性等机理上的五大核心区别,共同研究如何加强草本雾化电子烟监管、避免医疗器械污名化的举措。2025年,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修改《2020-2021年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结果汇总》,对第二百五十四项的医用加热雾化器分类结果予以作废,从源头上杜绝了草本雾化电子烟取得医疗器械注册。


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清理整治。我们将重点整治与网络售烟专项治理及电子烟常态化监管有机结合,保持对草本雾化电子烟的高压严打态势。2024年6月至9月,国家烟草专卖局部署开展网络售卖草本雾化电子烟等的专项治理行动。同步推动11家头部电商平台全面下架草本雾化电子烟;各地烟草专卖局主动协调对接,约谈互联网企业65次,发出监管函36份。行动中,查处行政案件86起,查处刑事案件37起,涉案金额1822.11万元,查获涉案电子烟产品20余万个。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部门协作,开展政策宣贯,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打击假借医疗器械名义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


孙冀还表示,长期以来,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加强电子烟持证零售户监管。据相关数据统计,2024年至今,各级烟草专卖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1.7万人次,检查电子烟持证零售户19.1万户次,采取行政处罚1941户次,罚款477.7万元,停业整顿96户次,取消经营资格97户,联合公安等部门查办涉电子烟持证零售户刑事案件2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67人,判刑99人,有力维护了电子烟市场良好秩序。


下一步,各级烟草专卖局将充分利用12313热线投诉、群众举报、监管走访等方式,突出打击电子烟持证零售户销售调味电子烟、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网络销售电子烟、售卖草本雾化电子烟、售卖口含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等违法行为,将进一步加强对电子烟持证零售户的日常监管,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裁量权基准,强化违法销售调味电子烟的溯源打击,发挥重大典型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释放零容忍的高压严打信号,引导电子烟持证零售户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维护社会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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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烟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