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拉合尔高等法院裁定:政府不得对电子烟经销商采取执法行动
2025-07-09

7月3日,巴基斯坦拉合尔高等法院(LHC)处理了来自旁遮普省各地电子烟经销商的100多份请愿书,裁定政府败诉,下令在没有适当立法依据的情况下政府不得对电子烟企业采取进一步执法行动。旁遮普(或整个巴基斯坦)目前没有法律禁止使用或销售电子烟产品。


电子烟经销商指控,尽管他们的商店已正式重新开业,但仍受到警方骚扰。一位政府律师反驳说,目前尚未采取正式的打击行动,并表示正在起草一项规范电子烟的法律草案,并将考虑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法院强调,贸易权受宪法保护,并质疑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实施限制的合法性。法院已经裁定,在相关立法颁布之前,不得对电子烟企业采取任何行动。


6月3日,首席部长玛丽亚姆·纳瓦兹宣布全省禁止电子烟,并下令查封电子烟商店。几周后,LHC法官安瓦尔·侯赛因表示,政府未能从法律上证明此次打击行动的合理性,并发布了暂缓令,暂停进一步行动,直至最终决定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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