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随着行业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卷烟流通领域呈现出“品牌分散、区域多元、单品牌流量小”的新特征,传统粗放式监管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防治卷烟异常流通的需求。
本文结合2025年1月、8月、9月三个典型卷烟外流案例,深入分析当前卷烟异常流通的现状与成因,剖析现有监管体系存在的短板,从监管机制、技术应用、主体管理、协作模式四个维度,提出精细化监管策略,旨在构建“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追”的卷烟流通监管体系,为维护烟草市场秩序、保障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作者:陈东
来源:烟草在线网
图片为概念图,由AI生成
本文为观点交流,仅代表作者观点
卷烟作为特殊消费品,其流通环节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严格监管,实行“属地经营、特许流通”的管理模式。然而,在利益驱动、市场差异、监管漏洞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卷烟异常流通问题始终存在,不仅打破了区域市场供需平衡,扰乱了正常的价格体系,还导致国家税收流失,损害消费者与合法经营主体的权益。
近年来,随着物流运输的便捷化、销售渠道的隐蔽化,卷烟异常流通呈现出“品牌分散、区域多元、单品牌流量小”的新趋势——单一案件涉及品牌规格多但单品牌数量少,流出与流入区域覆盖广且分散,传统以“抓大案、查大宗”为核心的监管模式难以精准应对。在此背景下,推动监管模式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型,成为防治卷烟异常流通的关键路径。
01
当前卷烟异常流通现状与典型案例分析
卷烟异常流通的核心特征
结合行业监管数据与实践案例,当前卷烟异常流通已形成三大典型特征:
一是品牌分散化,单一异常流通案件往往涉及10个以上品牌规格,且多数品牌外流数量仅1-5条,如部分地区查处的外流案件中,19个品牌合计外流37条,单品牌平均外流不足2条。
二是区域多元化,流出地涵盖城市核心区、县域及城乡结合部,流入地则跨越省际,集中在经济活跃、消费需求旺盛的地区。
三是流量碎片化,除少数案件涉及20条以上卷烟外,多数异常流通案件单案流量在10条以下,且多通过私家车、快递物流等隐蔽方式运输,增加了监管难度。
典型案例剖析
案例一:跨区域收购倒卖型(2025年1月)
某市中心城区发生白沙(软和天下)外流案件,涉及数量54条。经调查,该批卷烟由辖区内浙江籍零售户通过现金收购、以物易物等方式,从周边10余户零售商户手中归集,随后利用长途客运车辆托运至浙江老家,通过当地小卖部、烟酒店进行分销。
该案例反映出异常流通的“归集-运输-分销”链条化特征:零售户利用同乡关系、地域信任构建收购网络,规避单户大量外流的监管预警,再通过跨区域客运渠道突破空间限制,此类模式往往涉及多主体、多环节,隐蔽性强。
案例二:库存积压驱动型(2025年8月)
某县查处中华(硬)外流案件,28条卷烟均来自同一零售户。该零售户同时经营餐饮业,店铺位于粤赣交界的交通要道。2025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影响,当地卷烟消费需求下降,该零售户订购的中华(硬)出现库存积压;同时,其餐饮生意需每日前往广东仁化采购食材,遂利用私家车将积压的中华(硬)带至广东,以略低于当地市场价的价格卖给仁化的烟酒店。
此案例凸显出“经营困境+地缘优势”的异常流通诱因:零售户因自身经营压力突破属地经营限制,借助日常跨区域活动实现卷烟外流,单户、单品牌、小批量的特征明显,易被传统监管忽视。
案例三:大户集中外流型(2025年9月)
某县发生中华(双中支)外流案件,涉及26条卷烟,分散在11户零售户中,其中1户零售户外流11条,占该案件总流量的42.3%。经核查,该“大户”零售户长期以“帮助消化库存”“代订卷烟”为由,从周边小户零售户手中低价收购卷烟,再通过微信联系广东、福建等地的“中间商”,以物流快递“化整为零”的方式邮寄销售。
该案例暴露了“大户主导、小户参与”的异常流通模式:大户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构建小型分销网络,单品牌集中外流但整体流量分散,既规避了单户大额外流的监管阈值,又能通过小户“化整为零”降低被查处风险。
卷烟异常流通的成因与监管短板
02
卷烟异常流通的成因与监管短板
异常流通的核心成因
利益驱动
区域价格差的核心吸引力。卷烟作为垄断性消费品,不同地区因供需关系、消费能力、投放策略的差异,形成了区域价格差。以中华(硬)为例,某县零售指导价为450元/条,而广东部分地区市场零售价可达480-500元/条,每条差价30-50元,零售户通过跨区域销售可获取超额利润。对于白沙(软和天下)等中高端品牌,部分流入地因投放量不足,市场价格远超流出地,进一步刺激了非法流通行为。
经营压力
经济下行与库存积压的双重挤压。2025年以来,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部分地区卷烟消费需求疲软,零售户库存周转周期延长。以案例二中的零售户为例,其中华(硬)库存积压超过2个月,占用资金近1.3万元,为缓解资金压力,不得不通过外流渠道消化库存。同时,部分零售户同时经营餐饮、商超等副业,副业经营压力传导至卷烟销售,促使其突破监管限制。
渠道便利
物流与交通的隐蔽化支撑。随着私家车普及率提升、快递物流行业发展,卷烟异常流通的运输渠道更加隐蔽。案例一中的长途客运托运、案例二中的私家车携带、案例三中的快递“化整为零”,均利用了现有运输体系的监管漏洞——客运托运缺乏对卷烟数量的核查,私家车跨区域检查频次低,快递“隐私面单”导致物品信息不透明,为异常流通提供了便利。
现有监管体系的短板
监管精度不足难以应对“碎片化”特征。传统监管以“单户月外流超30条”为预警阈值,但当前异常流通多为“单户少批量、多户集中化”,如案例三中11户合计外流26条,单户均未达到预警阈值,导致监管系统无法及时识别。同时,现有监管对品牌分散化的覆盖不足,往往聚焦中华、芙蓉王等高端品牌,对红旗渠、黄果树等中低端品牌的异常流通关注较少。
追溯链条断裂:“来源-运输-去向”监管脱节。虽然烟草行业已推行二维码追溯体系,但部分零售户未严格执行“条包扫码销售”,导致外流卷烟无法追溯至具体销售终端;对于跨区域运输环节,现有监管多依赖省际检查站,对私家车、快递等隐蔽渠道缺乏有效监控;流入地与流出地的监管信息未实现共享,导致“查处一地、漏管多地”的情况频发。
主体管理薄弱:零售户合规意识与能力不足。部分零售户对《烟草专卖法》中“属地经营”的规定认识模糊,存在“少量外流不违法”的侥幸心理;对于库存管理,多数零售户缺乏科学的订购计划,盲目订货导致库存积压,进而引发异常流通;同时,行业对零售户的培训多聚焦政策宣传,缺乏针对性的库存管理、合规经营指导,导致零售户应对经营压力的能力不足。
03
防治卷烟异常流通的精细化监管策略
构建“精准预警+动态监测”的监管机制
优化预警指标,实现“从批量到碎片”的覆盖。突破传统“单户月流量”的预警模式,构建“三维预警指标体系”:一是单户维度,将预警阈值从“月超30条”下调至“周超10条”,并增加“单品牌周外流超5条”“跨区域销售频次超3次/月”等指标;二是区域维度,设置“县域内10户以上合计外流超20条”“省际交界地区外流频次超5次/周”等区域预警指标;三是品牌维度,建立“中低端品牌外流占比超30%”“非本地主流品牌外流超10条/月”等品牌预警指标,实现对碎片化、分散化异常流通的精准识别。
动态监测重点区域与主体,聚焦高风险对象。针对案例中暴露的“省际交界地区”“多业态零售户”“大户零售户”三大高风险对象,建立动态监测清单:对粤赣、浙闽等省际交界的县域,增加市场检查频次,重点核查往返跨省的零售户;对同时经营餐饮、商超的多业态零售户,监测其卷烟订购量与客流量的匹配度,若订购量远超客流量120%,则触发库存预警;对“月订购量超周边平均水平2倍”“长期收购其他零售户卷烟”的大户零售户,实施“一对一”专项监测,定期核查其进销存情况。
强化“全链条追溯+跨区域协作”的技术支撑
完善二维码追溯体系,打通“最后一公里”。推动二维码追溯从“条包”延伸至“盒包”,要求零售户实现“盒包扫码销售”,确保每盒卷烟均可追溯至具体销售终端;开发“追溯异常监测模块”,对“同一终端单日扫码量超50条”“扫码地址与经营地址不符”“跨省扫码频次超3次/周”等异常行为实时预警,及时发现零售户收购、倒卖卷烟的线索。
运用智慧监管技术,监控隐蔽运输渠道。在省际交界的交通要道、物流园区、快递分拣中心安装“智能识别系统”,通过AI图像识别技术自动检测车辆内的卷烟数量,对“私家车后备箱携带卷烟超10条”“快递包裹内有卷烟且无合法手续”的情况自动报警;与物流快递企业建立数据共享机制,要求快递企业对“标注为‘日用品’‘礼品’且重量匹配卷烟”的包裹进行信息报备,实现对隐蔽运输渠道的全流程监控。
建立跨区域协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查处”。搭建“全国卷烟异常流通监管协作平台”,整合流出地、流入地的监管数据,实现“案件线索互转、查处结果互认、监管信息互通”;针对广东、浙江、陕西等流入量较大的省份,建立“省际月度会商机制”,定期通报重点外流品牌、高风险零售户信息;对跨区域案件,推行“主办地牵头、协办地配合”的联合查处模式,如案例一中浙江籍零售户的案件,由流出地牵头核查收购网络,流入地配合查处分销渠道,实现全链条打击。
加强“合规引导+能力提升”的零售户管理
分层分类培训,提升合规意识与经营能力。针对不同类型零售户开展分层培训:对新办许可证的零售户,重点培训《烟草专卖法》“属地经营”“追溯管理”等核心条款,签订《合规经营承诺书》;对多业态零售户,开展“库存管理专项培训”,教授“订购量=客流量×人均消费量×周转周期”的科学订购公式,帮助其制定合理的订购计划;对大户零售户,实施“一对一”合规指导,明确“禁止收购其他零售户卷烟”的红线,同时引导其转型为“卷烟零售+消费体验”的新型终端,减少对传统销售的依赖。
建立库存预警机制,预防积压型外流。开发“零售户库存管理系统”,对接烟草订货平台,实时监控零售户的库存周转周期:当库存周转周期超过45天(行业平均水平)时,系统自动发送预警信息,并推送“减少订购量”“开展促销活动”等建议;同时,建立“库存互助机制”,对库存积压的零售户,协调周边库存不足的零售户进行“合规调剂”(需经烟草部门审批),避免因库存压力引发异常流通。
完善“责任考核+社会监督”的保障体系
压实监管责任,建立“闭环考核机制”。将卷烟异常流通治理纳入烟草部门绩效考核,设置“异常流通案件查处率”“追溯链条完整率”“零售户合规率”等核心指标,实行“月通报、季考核、年评优”;建立“监管责任倒查机制”,对因预警不及时、查处不到位导致异常流通扩散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将零售户的异常流通记录与许可证延续、星级评定挂钩,对多次违规的零售户,采取“降星、暂停订货、吊销许可证”等惩戒措施。
引入社会监督,构建“多元共治”格局。搭建“卷烟异常流通举报平台”,对提供有效线索的消费者、零售户给予奖励(如卷烟零售券、现金奖励);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季度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客运托运、快递物流等渠道的异常流通行为;利用社区宣传栏、短视频平台,宣传“异常流通的法律后果”“真假卷烟鉴别方法”,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法渠道购买,压缩异常流通卷烟的市场空间。
卷烟异常流通的“品牌分散、区域多元、单品牌流量小”特征,本质上是市场需求、经营压力与监管漏洞共同作用的结果,传统粗放式监管已难以适应新形势。
防治卷烟异常流通,需从“精细化”入手,通过构建精准预警的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的技术支撑、加强零售户的合规管理、完善多元共治的保障体系,实现对异常流通的“早识别、早干预、早查处”。
未来,随着智慧监管技术的不断应用、跨区域协作的持续深化,卷烟流通监管将逐步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防控”的转型,为维护烟草市场秩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参考文献:
[1]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行业“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Z].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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