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2 月 25 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 进一步推动供需动态平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表面看,这是一份围绕“投资、产能、生产规模、退出机制”的管理文件;
但如果把它放到近五年的监管演进脉络中,它的意义远不止“规范经营”那么简单。
这是一份,真正试图终结电子烟“内卷式竞争”的政策文件。
一、这不是常规监管,而是一次“供给侧硬收缩”
过去几年,电子烟监管的主线集中在三件事上:
管产品(口味、配方、标准)
管主体(许可证、资质)
管流通(渠道、零售、出口)
而这一次,《通知》第一次系统性地把监管重心转向了:
管产能、管投资、管规模、管退出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监管层已经形成了一个明确判断:
电子烟行业当前最大的系统性风险,不在需求端,而在供给端。
当“内卷式竞争”被直接写入政策文本,本身就说明:
市场已经无法通过自我调节解决问题,
必须用行政工具,对供给总量进行硬约束。
二、“不得新建”四个字,基本锁死了行业天花板
在《通知》中,有一句极其关键、但容易被低估的话:
“严格落实电子烟限制性产业政策要求,不得投资新建项目。”
这句话的真实含义是:
电子烟行业,事实上关闭了新增产能的制度性入口。
行业不再欢迎“新玩家”,哪怕你资金充足、技术成熟。
即便是:迁建、恢复建设、原址技术改造,
原则上也都不得增加产能。
这不是“降速”,而是封顶。
三、核定产能,正在变成一种“行政资产”
《通知》明确提出:
实施核定产能管理,
严禁超核定产能生产,
调整需重新核定并履行许可证程序。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未来:
产能不再只是企业内部的经营指标,而是变成了一种:
可核查、可监控、可核减、可处罚的行政许可资源。
换句话说:
不是你能做多少,而是你被允许做多少。
在这一逻辑下,许可证 + 核定产能,将成为企业最核心的“资产组合”。
四、年度生产规模,其实是第二道更隐蔽的闸门
更值得警惕的是,《通知》并不止于“核定产能”。
它进一步提出:
在已核定产能范围内,核定年度生产规模,并从严从紧调整。
这相当于在产能之上,再加一层“年度配额”。
即便你:
产线齐全、设备先进、人员到位,
如果没有相应的年度生产规模核定,你依然不能“想生产就生产”。
这套机制,本质上已经非常接近:
计划管理逻辑在电子烟行业的落地形态。
五、“低产能利用率”,将成为企业的新风险标签
《通知》中有一个对很多企业极具杀伤力的判断标准:
“产能利用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这意味着:
即便你没有明显违法
即便你许可证齐全
即便你态度合规
但只要你“产能长期闲置”,就可能被视为结构性冗余。
未来的退出机制,很可能不是“一刀切”,而是:
持续核查、逐步核减、温和但不可逆地清退。
六、出口,不再是监管“缓冲区”
《通知》对出口型企业的态度非常明确:
必须证明产品符合目的地国家法规;
严查出口回流、虚假报关;
将出口违规直接纳入重点监管;
这释放出一个清晰信号:
出口不是合规避风港,而是高风险监管区。
过去依赖“走量出口”消化产能的模式,正在被系统性否定。
七、真正的行业分水岭已经出现
综合来看,这份《通知》实际上完成了一件事:
把电子烟行业,从“可扩张产业”,正式推入“存量博弈产业”。
接下来,行业竞争的核心将发生根本变化:
不再是谁成本更低、谁设备更多,
而是谁的产能被认可、谁的订单更真实;
谁的合规信用更稳定、谁的产能利用率更健康。
竞争的本质,从市场竞争,转向“被允许竞争”。
八、写在最后
从长期看,这份《通知》并不是在“拯救行业”,而是在为行业设定一个可控的未来形态。
它通过投资、产能、生产规模和退出机制,事实上已经为电子烟企业规划出了未来两年的基本走向:
总量受控、结构收紧、存量博弈。
在这样的框架下,企业面对的核心问题不再是如何扩张,而是如何选择:
是压缩无效产能,提升稳定性;
是寻找更高效的整合位置;
还是在窗口期内完成有序退出。
电子烟行业正在完成一次重要转向,
从“拼谁跑得快”,走向“看谁留得下”。
而这种转向,本身就是监管给出的最清晰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