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明天起,吸它就是吸毒,贩卖它就是贩毒
2026-06-30
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将二氟乙咪酯等1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次增列的替来他明、二氟乙咪酯等16种物质,是2025年以来监测发现的滥用较为严重、流失风险较大的品种。其中,地下加工厂非法制造的替来他明被大量添加到“上头电子烟”中吸食滥用,滥用群体主要为青少年,成瘾性强,社会危害极大。

郑重提醒
任何纳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管制的物质,就是法律意义上的毒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买卖、运输、使用、储存和进出口。切记,添加国家纳入管制物质的“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吸它就是吸毒,贩卖它就是贩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关键词:
烟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