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电子烟广告监管新规征求意见:DTI 草案要求促销预先许可 + 严格年龄验证
2025-12-09
菲律宾贸易与工业部(DTI)近日通过社交媒体发布公告,邀请公众及行业利益相关方就一项涉及电子烟监管的草案提出意见。该草案旨在通过建立广告与销售推广强制许可制度,进一步限制电子烟及新型烟草产品的市场宣传。
根据DTI下属“雾化类与新型烟草产品特别办公室”(OSMV)起草的《部行政命令》(DAO)草案,任何电子烟、加热烟草或相关设备的广告或促销内容,均须事先获得广告许可(AP)或促销许可(SPP)。
根据该草案,广告宣传活动必须至少提前30天提交申请,活动期限最长可达一年(可延期六个月);申请AP或SPP时,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注册证书、营业执照、广告样稿及推广产品清单等资料。
对于实体店,必须提交政府证明,证明其店铺不在学校、游乐场或未成年人常出入设施100米可步行范围内。广告许可费用将根据地域和奖品价值而定,而促销许可申请费为₱1,000(约17美元)。宣传内容如有修改须在发布前14天报备。
此外,该草案规定,要求对促销和广告实施年龄限制机制。展示任何与电子烟相关的内容的在线平台必须要求用户在查看内容之前声明自己已年满 18 岁。任何旨在引导消费者购买电子烟产品的宣传材料都必须实施“严格的年龄限制措施”。
来源:https://mb.com.ph/2025/12/05/dti-drafts-policy-requiring-permit-for-all-vape-sales-promotion-mate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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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