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案件揭示的网络涉烟监管困境
202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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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烟草专卖部门作为网络涉烟监管的一线主体,每日承接大量来自政务举报平台的线上涉烟线索,此类线索往往存在信息模糊、指向不明、虚实交织的问题,部分案件还夹杂诈骗、冒用他人信息等非烟草专卖管辖行为,给案件定性、处置与闭环管理带来极大挑战。

现有学术研究多聚焦于网络售烟的法律规制、平台责任、监管技术等宏观层面,针对基层一线具体举报案件的实证分析较少,对案件处置中的实操困境、权责边界、处置经验总结不足。

基于此,本文选取一起典型的网络售烟举报案件,全流程梳理处置细节,深挖监管痛点,提出针对性治理对策,为基层烟草专卖部门提升网络涉烟监管效能、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提供实践参考与理论支撑。

01.案件基本情况与处置流程梳理

案件基础信息概况

本次研究选取的案件为未成年人保护类网络售烟举报案件,业务类别为烟草专卖举报,问题分类归属未成年人保护范畴下的网络售烟类,案件重要程度为一般,发生于国内某地级市辖区,举报线索晚间时段完成系统正式受理登记。

举报渠道为12313烟草专卖举报小程序,举报人同时通过热线电话先行举报,后上传相关附件佐证,核心诉求为举报某卷烟零售门店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出售烟草制品,要求监管部门核查处置并做好信息保密。

举报人提供核心线索为:涉事卷烟零售门店名称、网络社交平台账号信息,同时表示无法明确涉事门店具体实体地址,案件按照网络售烟监管流程规范受理,系统设定固定办结时限,案件初始附件二维码未识别出有效信息,坐席受理后第一时间派发至属地专卖监管部门处置。

案件全流程处置细节

基层处置环节

属地专卖监管部门接到派单后,第一时间启动处置流程,线索受理次日与举报人取得联系,进一步核实举报细节,同步对举报人提供的网络社交平台账号进行核查,未发现该账号发布卷烟销售相关信息。线索受理第三日,两名基层执法人员对涉事卷烟零售门店开展现场检查,核实该门店持有合法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确认经营者信息无误。

经现场询问、调取门店交易监控与收款记录查明:案件并非零售门店经营者自行开展网络售烟行为,而是法定节假日期间,一名外卖骑手到店谎称帮“老板”购买卷烟,索要店铺收款二维码后称由“老板”直接付款。

举报当日清晨时段,经营者收到大额收款提醒,该外卖骑手随即到店取货,称已完成付款,经核对,骑手购买多款平价卷烟,实际货款低于转账金额,经营者已完成现场找补;

举报当日上午时段,该骑手再次到店,以同样大额转账方式付款,选购多款主流卷烟产品。经营者表示与该外卖骑手素不相识,对方未留存任何联系方式,两次交易均为到店核对付款金额后完成线下交付。

结合举报人反馈“未收到快递、已被对方拉黑无法联系”的情况,基层执法人员综合判定:本次事件系外卖骑手或其同伙冒用零售门店信息,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售烟信息实施诈骗行为,零售门店仅为骑手线下取货的交易场所,并非主动开展网络售烟,该事件属于诈骗范畴,超出烟草专卖部门管理权限。基层部门随即对零售门店经营者开展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与网络风险普法宣传,告知经营者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同时两次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与处置意见,举报人表示理解认可。

案件核心特征总结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线上虚假引流+线下冒用交易+诈骗牟利” 的复合型涉烟事件,区别于传统零售门店主动网络售烟行为,具有三大核心特征:

一是行为主体模糊,违法主体并非持证零售户,而是第三方人员冒用门店信息实施诈骗,易误导举报人与监管部门;

二是线上线下交织,线上发布虚假信息引流,线下到正规门店取货,混淆违法售烟与正常交易边界;

三是管辖权属交叉,案件核心行为为诈骗,归属公安机关管辖,烟草部门仅负责零售门店合规性核查,需清晰划分部门权责,避免监管越位与缺位。

02.案件折射的网络涉烟监管现实困境

通过对本案全流程处置的复盘分析,结合基层烟草专卖监管工作实践,当前网络涉烟监管尤其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存在四大突出困境,严重制约监管效能提升。

线上线索核查难度大,溯源取证成本高

网络售烟及关联违法行为依托社交平台、私域渠道开展,违法人员常使用虚假账号、匿名信息发布内容,事发后快速删除线索、拉黑举报人,导致监管部门难以追溯账号主体真实信息、交易记录与传播范围。

本案中,监管部门核查举报人提供的社交平台账号时,已无相关售烟信息,仅能依靠举报人陈述与线下门店核查反向推导,无法获取完整线上证据链。同时,基层烟草部门缺乏互联网数据调取权限与技术监测手段,面对海量网络信息,难以实现精准筛查、实时预警,线索核查过度依赖举报人提供的碎片化信息,取证效率低下。

行为性质界定模糊,权责划分不清晰

网络涉烟场景复杂,易出现违法售烟、民事纠纷、诈骗行为、冒用信息等多种行为交织的情况,基层监管人员快速定性难度较大。

一方面,需精准区分持证零售户主动网络售烟、第三方冒用门店信息售烟、单纯诈骗行为三者的法律性质与管辖主体;

另一方面,烟草专卖部门与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权责边界不够清晰,对于跨界案件,缺乏统一的移送标准与衔接流程。

本案中,若未全面核查线下交易细节,极易将诈骗行为误判为零售户违法网络售烟,导致监管方向偏差,也易引发举报人对处置结果的质疑。

零售户风险防范意识薄弱,普法教育针对性不足

持证卷烟零售户是烟草市场的基础单元,但其防范网络风险、辨别异常交易的能力参差不齐。

本案中,零售经营者轻易将收款二维码交由陌生外卖骑手,未核实对方身份、交易目的,给第三方冒用门店信息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可乘之机。

基层现有普法工作多聚焦于线下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规范经营秩序等传统内容,针对网络冒用信息、虚假售烟引流、异常交易识别等新型风险的普法教育不足,零售户缺乏应对此类问题的实操经验与法律认知,易成为网络涉烟违法事件的“被动牵连方”。

部门协同治理机制不完善,行刑衔接不畅

网络涉烟监管涉及烟草、公安、网信、社交平台等多个主体,当前跨部门协同多为个案协作,缺乏常态化、制度化的联动机制。烟草部门发现诈骗、冒用信息等非管辖行为后,虽告知当事人报警,但缺乏与公安机关的快速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核查机制;与网信部门、网络平台的线索推送、账号封禁、信息清理协同不足,难以从源头阻断虚假涉烟信息传播。

同时,行刑衔接流程不够顺畅,证据转换、案件移送标准不统一,导致部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网络涉烟行为无法得到及时有效惩处,形成监管漏洞。

未成年人保护防线存在短板,风险防控前置不足

网络售烟的核心危害之一是绕过未成年人身份核验,让未成年人轻易获取烟草制品,本案虽未涉及未成年人直接购买,但此类虚假网络售烟信息,极易被未成年人浏览接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基层监管部门对网络涉烟信息的防控多为事后处置,缺乏前置性监测、预警与拦截手段,针对未成年人的烟草网络保护宣传不足,未形成“家庭+学校+监管部门+平台”的全方位防护网,未成年人网络烟草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

03.完善网络涉烟监管与未成年人保护的路径对策

针对本案暴露的监管困境,结合基层烟草专卖工作实际与法律法规要求,构建“预防为先、核查精准、协同高效、闭环处置”的网络涉烟治理体系,全方位强化未成年人烟草保护。

构建线上线下联动核查机制,提升线索处置效能

一是搭建基层网络涉烟线索监测体系,主动对接网信部门、主流社交平台,建立涉烟关键词监测、账号异常预警机制,定期筛查网络平台虚假售烟、冒用门店信息等线索,变“被动接报”为 “主动发现”。

二是优化线上线索核查流程,配备专业技术设备与人员,提升网络证据固定、账号溯源、信息核实能力,对举报线索快速响应、全面核查,留存完整核查记录。

三是深化线下实地核查标准,针对网络涉烟举报,全面核查零售户经营资质、交易记录、监控视频、人员问询等内容,形成“线上溯源+线下核实”的完整证据链,精准锁定行为主体与违法事实。

明确行为定性标准,厘清跨部门权责边界

一是制定网络涉烟行为分类处置指引,细化零售户主动网络售烟、第三方冒用售烟、涉烟诈骗、虚假宣传等行为的认定标准,明确烟草部门管辖范围与移送情形,为基层执法人员提供实操依据。

二是厘清权责划分,对单纯烟草专卖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置;对涉及诈骗、冒用信息等公安机关管辖案件,第一时间引导当事人报警,同步移交相关线索,配合警方调查。

三是规范案件闭环管理,严格按照举报处置流程,做好受理、核查、处置、反馈、审核、结案全环节记录,保障举报人知情权与隐私权,提升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

强化零售户精准普法,筑牢前端风险防范防线

一是创新普法内容与形式,针对网络涉烟新型风险,开展专项普法培训,向零售户讲解冒用收款二维码、异常交易识别、网络信息防范、法律责任等内容,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升零售户风险防范意识。

二是签订规范经营与风险防范承诺书,明确零售户保管经营信息、收款二维码的责任,要求其对异常交易、陌生人员索要信息等行为提高警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监管部门。

三是建立零售户常态化普法机制,通过线上推送、线下走访、集中培训等方式,实现普法全覆盖,让零售户成为网络涉烟风险防范的“前沿哨兵”。

健全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畅通行刑衔接渠道

一是建立烟草、公安、网信、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常态化协同联动机制,签订联合监管协议,明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案件会商流程,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畅通行刑衔接通道,制定网络涉烟犯罪案件证据标准与移送流程,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快速移送公安机关,同步配合做好证据转换、案件侦办工作,实现“行政处置+刑事打击”无缝衔接。

三是加强与网络社交平台合作,推动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屏蔽违法涉烟信息、封禁违规账号、清理虚假内容,从源头阻断网络涉烟信息传播渠道。

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构建全方位无烟防护网

一是将未成年人保护贯穿网络涉烟监管全过程,把网络售烟、向未成年人售烟作为专项整治重点,从严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效应。

二是开展未成年人烟草网络保护宣传,联合教育部门、学校、社区,通过校园讲座、公益视频、科普手册等形式,向未成年人普及烟草危害与网络涉烟风险,引导其远离烟草制品。

三是优化举报激励机制,鼓励公众尤其是未成年人家长举报网络涉烟、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对有效举报给予奖励,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烟草保护的良好氛围。

网络涉烟监管是新时代烟草专卖监管的重要任务,更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键环节。本文选取的网络售烟举报案件,清晰折射出基层网络涉烟监管中线线索核查难、行为定性难、部门协同弱、零售户防范不足等现实困境,也为基层监管工作提供了实践启示。网络涉烟行为具有隐蔽性、复杂性、跨界性特征,单一监管主体难以实现有效治理,必须依托多方协同、上下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治理模式。

基层烟草专卖部门需以本案为借鉴,持续优化网络涉烟举报处置流程,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与线索核查水平,强化持证零售户普法教育,健全跨部门协同与行刑衔接机制,始终坚守未成年人保护底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网络售烟行为,同时精准甄别涉烟诈骗等跨界行为,做到依法监管、规范处置、不越位不缺位。

未来,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涉烟行为将持续呈现新形式、新特点,基层烟草专卖监管需不断适应新形势,创新监管手段,完善治理体系,将网络涉烟监管与“利剑护蕾”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深度融合,切实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推动烟草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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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烟草